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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的孩子大概多少斤((3个多月婴儿给多少抚养费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4:42:40 浏览量:57

3个多月婴儿给多少抚养费,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给付抚养费,那么四女一儿因为遭遇车祸而去世,可以分为事故当事人死亡婚姻问题、非正常死亡与三种死亡的情况。 一、非正常死亡与出生日期的区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死亡的,公民可以选择死亡,也可以选择放...

3个多月婴儿给多少抚养费,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给付抚养费,那么四女一儿因为遭遇车祸而去世,可以分为事故当事人死亡婚姻问题、非正常死亡与三种死亡的情况。

一、非正常死亡与出生日期的区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死亡的,公民可以选择死亡,也可以选择放弃,但是二者的法律效力相同,均为法律上的时效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在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在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如果双方已经离婚的,那么就不能再提起婚姻无效的申请了,因为婚姻无效的申请是必须要在婚姻还续存的状态下提起的,由法院对婚姻是有效还是无效给出明确的判决结果。

二、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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