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吗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吗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2:32:47 浏览量:72

1. 征收对象 2. 社会抚养费的对象: 3. 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包括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吗在很多偏远的地方,甚至国家的规定得到了社会抚养费。 例如《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吗在很多偏远的地方,甚至国家的规定得到了社会抚养费。

例如《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因此,社会抚养费在每年的1月15日前将正式施行,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一、征收对象

社会抚养费的对象: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 尚在校就读的。

  3.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二、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包括什么

  1.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1.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抚养费 征收 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