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未养的能要抚养费吗1、不可以。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虽然“法定义务”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被老百姓广泛地使用,但司法实务中,对这个问题有丰富的理论界和认识,具体问题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法院依法...
生而未养的能要抚养费吗1、不可以。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虽然“法定义务”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被老百姓广泛地使用,但司法实务中,对这个问题有丰富的理论界和认识,具体问题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9、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0、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可以起诉,但是需要给付抚养费。
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条件不好,无法给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审理案件,如果判令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金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对方的探视权。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