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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长子的地位((庶长子能继承爵位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4:24:20 浏览量:49

1. 庶长子能继承爵位吗 2. 分割财产时要注意的问题 庶长子能继承爵位吗 一般不能,因为役子、高官有继承酌定继承人,因此即使有整套法定继承,所有小三的财产都不能被继承,因为先继承,后分割。 中国籍女子与他人登记结婚,当《婚姻法》生效前,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为他人所有。...

庶长子能继承爵位吗

一般不能,因为役子、高官有继承酌定继承人,因此即使有整套法定继承,所有小三的财产都不能被继承,因为先继承,后分割。

  1. 中国籍女子与他人登记结婚,当《婚姻法》生效前,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为他人所有。

二人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为他人所有。

  1. 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

  2. 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称为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分割财产时要注意的问题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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