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a车牌伴侣能继承吗 2. 第一继承顺序 3. 民法典中继承顺序的调整 浙a车牌伴侣能继承吗 可以的,继承法中对于非死者一方的遗产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主要是: (1)死者的子女,即死者的父母、子女,对于死者生前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
(1)死者的子女,即死者的父母、子女,对于死者生前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也是享有继承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2)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只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其继承权是按《民法通则》规定的顺序进行的。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的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发生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没有代位继承人,则由代位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亲生子女、养父母、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养子女。
在法律上,一般来说,子女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亲生父母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养父母包括养子女、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丧偶的儿媳妇或女婿,在丧偶儿媳妇尚未成年的情况下,对公婆或岳父母、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将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三顺序。
在继承开始后,每位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