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个人财产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相关法规 新婚姻法怎么分割婚前财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自己所取得的一些财产是用婚后财产购买的,那么婚后的财产。 一、婚前财产的认定: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新婚姻法怎么分割婚前财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自己所取得的一些财产是用婚后财产购买的,那么婚后的财产。
一、婚前财产的认定: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婚后取得的,即使是婚前取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婚后取得的,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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