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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抚养人为依据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4:21:54 浏览量:49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扶养人为依据的,按照被抚养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如果被抚养人是城镇的户口,按照城镇的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标准计算被扶养费的生活费,农村户口按照农村标准。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抚养人为依据吗?

  是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5.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如何确认

  受害人因病致残,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的计算和被抚养人的具体情况有着非常大的联系,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按照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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