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婚前财产 >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 )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8:35:43 浏览量:11

1.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分割: 2. 相关法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分割: (一)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 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下列个人财产: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分割:

(一)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

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下列个人财产:

  1. 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

  3. 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4. 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财产 分割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