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某1、唐某2等与唐某6遗嘱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裁判文书编号:(XXXXX)X民初字第XXXX号 3. 审理案件案件类型:遗嘱继承纠纷 4. 审理法院:XXXXX法院 5. 审理经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本案由审理法院主持审理。
经审理查明,
“遗嘱人可以指定由继承人协商确定继承人的顺序。”
本案中,被继承人唐某6预先立下一份遗嘱,指定由其女儿唐某1、唐某2、妻子李某及儿子唐某3继承其遗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应依法进行调解。
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唐某6在遗嘱中指定由其女儿唐某1、唐某2、妻子李某及儿子唐某3继承其遗产,指定顺序合理,各方应遵守遗嘱。
因此,调解结果如下:
被继承人唐某6的女儿唐某1、唐某2、妻子李某及儿子唐某3应按照遗嘱继承唐某6的遗产,每人应得遗产数额为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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