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处理完(离婚过渡期的财产怎么分割 )

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处理完(离婚过渡期的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0:29:32 浏览量:42

1. 离婚过渡期的财产怎么分割 2.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屋产权 3.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离婚过渡期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安置房"target="_blank">离婚安置房分割的规定如下: 如果是婚前取得房...

离婚过渡期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安置房"target="_blank">离婚安置房分割的规定如下:

  1. 如果是婚前取得房子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2. 如果是婚后取得房改房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屋产权"target="_blank">房屋产权明确为一方个人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

二、离婚时如何进行房屋产权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

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

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贷的房款。

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分割 离婚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