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 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是否是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认定,如果婚前买房已经付清全部的款项,所有权归属一方,可以认为是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夫妻名下,可以认为是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

  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1、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是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而妻一方因抚育子女、 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 -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是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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