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姻分居几年算无效,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婚姻的态度也在不断改变。 在民法典中,对于婚姻的法律规定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其中,婚姻无效的规定变得更加严格,分居时间也成为了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民法典中,对于婚姻无效的规定的第一部分是“婚姻无效的情形”。 其中,第69条规定: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婚姻的态度也在不断改变。
在民法典中,对于婚姻的法律规定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其中,婚姻无效的规定变得更加严格,分居时间也成为了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民法典中,对于婚姻无效的规定的第一部分是“婚姻无效的情形”。
其中,第69条规定:
“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当事人没有主张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
这里的“自始不存在”意味着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如果存在分居的情况,那么婚姻关系就自始无效。
因此,如果夫妻在分居期间夫妻关系已经无效,那么分居时间也就无从计算。
在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第二部分是“婚姻无效的情形之配偶方下落不明的情形”。
其中,第70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结婚且无过错的,适用下列婚姻无效条款:(一)因胁迫结婚的,自胁迫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经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无效。”
这里的“胁迫”指的是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达到结婚的目的。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期间与他人结婚,那么婚姻关系也会无效。
在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第三部分是“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无过错方的请求”。
其中,第71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无过错方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婚姻无效前,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的“无过错方”指的是在婚姻关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在分居期间夫妻关系已经无效,那么分居时间也就无从计算。
如果夫妻在分居期间夫妻关系仍然有效,那么夫妻双方应继续维护婚姻关系,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