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 渎职罪中侵犯公民权利包括什么罪名

渎职罪中侵犯公民权利包括什么罪名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7:13:44 浏览量:58

渎职类犯罪案件中侵犯公民权利的罪名具体有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等好几个不同的罪名,具体的犯罪行为不同,侵犯到的权利也不能一概而论。


  一、渎职罪中侵犯公民权利包括什么罪名

  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2、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3、商检失职罪。

  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5、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6、徇私枉法罪。

  7、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

  8、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9、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1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11、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12、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1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二、渎职涉嫌犯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渎职涉嫌犯罪法院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事实上,在渎职类犯罪案件中侵犯到的也不仅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渎职相关的罪名一共有好几十个,具体侵犯的客体需要根据犯罪行为才能准确分析。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所以大多数的渎职犯罪行为都是由检察院调查的。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