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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少202(高者高者达30%)
吕慕霞与吴凤英育有子女三人:黄艳薇、黄艳薇。
黄艳薇系王娃生、黄丽薇的继子女。
黄艳薇于191年8月12日出生。
吕慕霞生育有四个子女: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4、王某5、王某1。
黄艳薇于201年1月27日去世,王艳薇的父母均先于其去世。
王艳薇的父母均先于王艳薇去世。
海口市海甸二东路X号广益新村X幢X房产系王淑英与王淑英夫妻共同财产,王淑英去世后,海口市海甸二东路X号广益新村X幢X房为其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现王淑英去世后,海口市海甸二东路X号广益新村X幢X房为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4、王某5、王某1、王某2、王某3各继承七分之一。
杨某等九人、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4将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5、王某1、王某6等人共同享有均等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均拒绝将应继承的份额赠与吴某、王某1,故该属于李某的份额转赠给李某。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继承人王某4的份额遗留给王某3、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4所有,王某3、王某1、王某2、王某4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配合原告王某3、李某1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9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4各负担25.0元,王某5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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