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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诉讼时效起止怎么计算出来的(3年诉讼时效起止怎么计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6:49:40 浏览量:18

3年诉讼时效起止怎么计算? 在中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享有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3年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没有提出时效主张,那么权利就丧失丧失时效抗辩权。 值得注意的...

3年诉讼时效起止怎么计算?

在中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享有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3年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没有提出时效主张,那么权利就丧失丧失时效抗辩权。

值得注意的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不是固定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丧失丧失追索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3年时效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从丧失追索的权利之日起,当事人将丧失丧失追索的权利。

那么,如果当事人在3年时效期间内行使了权利,是否还可以要求赔偿?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形未能行使权利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中止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因此,如果当事人在3年时效期间内行使了权利,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形未能行使权利的,那么从丧失追索的权利之日起,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3年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并不是固定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丧失丧失追索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3年时效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从丧失追索的权利之日起,当事人将丧失丧失追索的权利。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3年时效期间内行使了权利,那么丧失丧失追索的权利的时间可以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

3年诉讼时效起止怎么计算?

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形未能行使权利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如果当事人在3年时效期间内行使了权利,那么丧失丧失追索的权利的时间可以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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