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买公租房是否有房产权属于民法典规定,二手房的购买人没有住房的,可以有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民法典中买公租房是否有房产权属于民法典规定,二手房的购买人没有住房的,可以有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性。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民、组织和个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也可以遗嘱继承;而继承人则无权通过法定继承取得,法定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分家析产与继承如果遗产继承关系较密切,那么分家析产中的财产权利可归汉某所有,而非分得的遗产;而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
3、遗产应先扣除依法应给予的社会保险一定数额,然后由各继承人将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伦理道德结合起来进行,考虑考虑各继承人的性质、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再进行继承,一般是均等分割,但也存在多分和少分的情况,具体处理时应区别对待。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不列入继承顺序。
三、遗产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需要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元。
2、需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需要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需要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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