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变化: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谁来保护这一问题引起的争执。 法律规范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五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
民法典草案变化: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谁来保护这一问题引起的争执。
法律规范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五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十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本案中,李某1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父母离婚后,仍应当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从《民法通则》的规定看,贯彻了《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该法律规定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抚养权是由父母双方来进行协商才有的,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都是可以的。
我国离婚男孩抚养权的判决规定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取证?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