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 如果夫妻买房一方坐牢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夫妻买房一方坐牢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3:55:20 浏览量:43

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买房之后,一方坐牢的,此时也是不影响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中,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在认定财产的性质的时候要及时的注意。


  一、如果夫妻买房一方坐牢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买房一方坐牢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只要婚姻关系还在,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一方是在坐牢,也还是共同财产,除非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否则的话就是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用自己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或者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购置的房屋产权,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置的房屋产权

  属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取哪些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在我国的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会出现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屋的,那么一般就是可以认定为该房屋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的,那么该房屋就可以一直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共同财产 坐牢 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