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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以追加(抚养费可否追加)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9:24:00 浏览量:44

抚养费可否追加子女抚养费可以追加。 但追加的标准是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追加为第三代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 但是,这一形...

抚养费可否追加子女抚养费可以追加。

但追加的标准是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追加为第三代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

但是,这一形式同时规定,并不表明追加抚养费的可以被追加。

所以,应该明确的是,追加抚养费,不能要求被追加。

三、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合理的吗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合理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中一定是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只能在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提起上诉。

关于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此外,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问题三: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处理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问题?答: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问题四:在离婚时双方约定未成年子女归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但之后另一方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出变更?答: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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