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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争议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7:33:47 浏览量:55

交通事故损伤赔偿争议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收款凭证等各项证据材料,原被告的身份证,委托了代理人的,需要提前准备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对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不能协商处理的,原告起诉时对本人的主张是有举证责任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争议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争议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总的来说,以司法途径处理民事争议的诉讼材料都大同小异,不过,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本身也不是固定的,一般造成的损害后果越严重,赔偿数额也越多,可是整体赔偿标准也不完全取决于损伤程度,还要考虑到受害人的年龄以及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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