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 交通事故保险人伤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保险人伤的处理,首先是应当报警处理的,在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之后,缴纳保险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保险公司是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进行赔偿的。


  车祸后的保险理赔流程是,先要报案,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将车辆开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然后到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和损害方一起去交警部门结案,再递交索赔单证,最后就可以领取赔偿的款项了。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

  《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一定要审查对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您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关于赔偿项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向对方支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主要看在交警队结案时能否把住赔偿项目的关了。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如下: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1、《出险通知书》

  2、《诊断证明》

  3、《医药费发票》

  4、《误工证明》

  5、《事故证明》

  6、《赔偿执行凭证》

  7、《赔款通知书》

  第四步:领赔偿款

  在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来说,是由保险公司作为第一顺位的赔偿责任人,向受害人进行赔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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