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孙子辈的有继承权吗 2.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怎样的? 孙子辈的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
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关系,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
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的权利。
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和自我隔离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相反的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
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解除协议后,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处理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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