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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房子儿子有权卖吗((母亲的房子儿女有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5:45:29 浏览量:16

1. 母亲的房子儿女有继承权吗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相关法律依据: 4.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 母亲的房子儿女有继承权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

母亲的房子儿女有继承权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的法律形式之一,只要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就与养父母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收养关系的成立,以收养关系的成立为标志。

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二、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

  1. 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如养子女已成年,生父母去世,其生父母也不再负担其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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