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 代位继承的效力怎么认定? 母亲的遗产儿子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母亲的遗产儿子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应当先取得财产,再恢复原状。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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