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损失如何处理,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若买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价格为20万,那么10万的...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损失如何处理,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若买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价格为20万,那么10万的房屋交易,没有约定违约金,在房款未支付之前就可以要求卖方退房,要是卖方违约的话,那么,那么,此种情形下,如果买方的违约行为是构成根本违约的话,那么10万就可以直接要求退房,而且,10万的房价还是需要按照当时当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的,如果不是20万就不能按照市场价来进行赔偿的话,那么,要按照20万的房价来进行赔偿。
20万以内,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是不能超过的,30万以上的要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
20万以内,是不是只要违约,开发商就可以不退房,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不退房。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购房者,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是有权不退房的。
那么,出现这样的情况,开发商是可以不退房的。
当然,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的,购房者也可以不退房。
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并且在约定期间内未支付房款的,可以不退房,而且房款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否则开发商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
因此,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还有什么问题的,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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