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算重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个前提,即该条件能够证明,否则,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了。 二、在我国法律上对“重婚”的规定 我...
民法典中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算重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个前提,即该条件能够证明,否则,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了。
我国现行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就是所谓的“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当中对于重婚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说在一些小妾,比如说,因为是属于从亲戚、朋友关系还是夫妻之间产生了感情,不直接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赔偿的。
当然,想要离婚的话,最好还是像正常的离婚情形一样,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以及孩子抚养权的争取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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