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中婚外情同居属于违法吗 2. 怎样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理 民法典中婚外情同居属于违法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婚意的第三者,是指曾经有过婚姻被宣告无效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也就是...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婚意的第三者,是指曾经有过婚姻被宣告无效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也就是说,当婚姻被宣告无效,男女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只能由双方共同享有。
当然,要是男女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对于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均为个人所有,一方自愿分给对方的,法律亦予以尊重,但在具体操作时,也会考虑到双方的个人意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这里的“有配偶”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条第一款中的“有配偶”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是指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重婚。
(1)、如果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不履行同居义务,分割财产按照《婚姻法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2)、如果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出轨的,无论另一方是否订立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均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处理。
《婚姻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一方在同居期间赠与对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无权处分。
赠与方与行为只有在知道情况的前提下,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
在双方条件均等的情况下,照顾女方,才能体现公平公正。
《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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