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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过户当中如何做公证((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过户当中如何做公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5:29:59 浏览量:45

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过户当中如何做公证,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过户当中如何做公证,公证的房产能够证明继承人对继承权的实现具有法定继承权,申请办理过户,房产证过户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待后患无穷。 公证书是指依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法律文书。 房屋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

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过户当中如何做公证,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过户当中如何做公证,公证的房产能够证明继承人对继承权的实现具有法定继承权,申请办理过户,房产证过户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待后患无穷。

公证书是指依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法律文书。

房屋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遗嘱继承和遗赠,适用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秩序。

因此,违反刑事法律,剥夺了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是立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自由行为,法律将剥夺其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秩序。

  1. 遗产的形态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1. 损害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他人利益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财产利益。

  1. 不损害社会公共秩序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

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分割,也可以作共同分割。

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

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

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

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关系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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