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离婚后如何处理 2. 民法典规定: 3. 司法实践中关于房产的分割 4. 怎么认定夫妻债务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离...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离婚后如何处理?律师在线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出租、转让抵押物。
民法典对不动产抵押权设立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抵押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因此,如果遇到房屋在抵押之前就已经被进行了抵押的话,应该提前对所抵押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以免遭受不法分子的欺骗。
具体的应该通过该房屋的产权证明等方式进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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