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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民法典》离婚分割房产规定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7:02:35 浏览量:18

1. 《民法典》离婚分割房产规定是什么 2.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3.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4.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离婚分割房产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第一步,也是大家...

《民法典》离婚分割房产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第一步,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有过错,不代表赔偿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工作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温馨提醒:离婚需要慎重考虑,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可能有所不同,切不可盲目冲动。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属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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