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如何确定价值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等同于一人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如当事人有争议的,法院判决房屋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综上所述,若双方中一方在婚后生活有困难,并且离婚之后是想要在婚姻期间得到物质的帮助,则就需要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交给对方,这部分的财产要做出明确的分割,并且由双方之间协商达成一致,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后期的财产纠纷中,也可以通过诉讼,也就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并要求相关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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