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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赠与或继承房产如何公证呢((民法典中赠与或继承房产如何公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2:58:07 浏览量:16

民法典中赠与或继承房产如何公证,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

民法典中赠与或继承房产如何公证,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财产可以依法无偿赠与:(一)没有抚养义务的;(二)经济困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三)对赠与的财产不履行、不返还或者不返还;(四)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五)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综上所述,房地产受赠给了产权人,其继承人也享有所有权,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赠与人可以放弃其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继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无效,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的。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遗产的定义及特征】自然人可以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自然人可以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遗产的定义】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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