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2.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3.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民法典中如何确认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如何确认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一)确认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 《...
民法典中如何确认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如何确认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一)确认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从上述规定来看,医务人员只有尽到注意义务,才能履行义务,才能维护患者的权益。
如果医务人员的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推定其不作为,其所造成的损害是符合“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的条件的。
如果医疗行为不符合“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的条件,而仅以轻微伤为由拒绝医疗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则不能简单地认为某个人的损害是轻伤还是重伤,如果造成的结果是轻伤,该人的行为即构成医疗事故。
而且,该人的行为必须对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是过失,如果是故意,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依刑法第35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医疗事故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医疗事故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为目的和间接故意。
过失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两者的区别在于医疗事故罪是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客观方面。
(1)主体不同。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
医疗事故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过失则不存在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
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过失致人重伤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就诊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
(4)主体不同。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诊疗护理资格的人,但医务人员不是医务人员;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诊疗护理资格的人。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