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前公积金里的余额算个人财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婚前公积金里的余额算个人财产。 但是你是按月还贷的,因此你的公积金账户只能有你的个人使用权,如果你私自办理公积金贷款,可能会被系统查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
民法典婚前公积金里的余额算个人财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婚前公积金里的余额算个人财产。
但是你是按月还贷的,因此你的公积金账户只能有你的个人使用权,如果你私自办理公积金贷款,可能会被系统查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额。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一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经办人应当及时提供。
经办人与职工联系,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查询。
第三十五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元。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本人依法享受。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身体不适、失踪、出国等原因,无法提供本市、县(区、市)城乡建设规划的,应当经市、县(区、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凭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第二联)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提取单据、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提取单据等有关材料。
第三十八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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