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怎么分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方属于登记方,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方属于登记方,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方属于登记方,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方属...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方属于登记方,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方属于登记方,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方属于登记方,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1)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归谁?
如果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所有权归属于购买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购买人。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件的处理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查封、扣押等措施,对不动产的保全、查封、扣押、冻结等,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和量刑的确定,并在婚姻家庭领域内予以体现。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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