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编出轨的规定:一、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家庭编出轨的规定:一、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在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特定身份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场合,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即只有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时,雇主才承担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
4、无过错责任是指欠缺过错的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均承担完全的责任。
5、故意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主观上的故意。
过失是指因为疏忽、过失而在日常生活中不能预见或者说这种过失属于突然发生的,即该过失具有现实的或间接的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过失。
在这种过错责任的场合,无论是否属于一般过失,只要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发生损害后果的,雇主均应承担责任;如果雇员有重大过失时,只要按一般过失责任予以赔偿,则有利于雇员的索赔。
6、责任的承担。
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不论雇主有无过错,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事故致人损害发生时,雇主承担的是替代责任,即被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雇主有过错,雇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发生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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