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可以收养几名子女,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六)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
民法典可以收养几名子女,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六)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九十四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但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也就不能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养父母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生父母承担抚养费。
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应当与养父母共同生活,但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由养父母抚养,或者收养关系终止后,养子女应当与养父母共同生活,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五、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六、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七、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