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口头遗嘱】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民法典新增了遗嘱继承对吗?那么,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民法典新增了遗嘱继承对吗?那么,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解释》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果发现自己的遗嘱被篡改了,可以重新订立一份遗嘱。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