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暂时无产权证房屋可抵押吗 若是属于现房,房屋所有权并未设立,但已经建成的房屋,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是不能进行抵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
若是属于现房,房屋所有权并未设立,但已经建成的房屋,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是不能进行抵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具有其他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实有错误的;
(九)在他人住宅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十)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
(十一)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
(十二)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采取欺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而拒不追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且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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