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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未成年部分((民法典中未成年小孩是否享受财产分割))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6:28:32 浏览量:21

1. 民法典中未成年小孩是否享受财产分割的权利 2. 民法典中未成年小孩是否享有财产分割的权利 3. 民法典关于婚生子女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民法典中未成年小孩是否享受财产分割的权利

一、民法典中未成年小孩是否享有财产分割的权利

民法典对于孩子,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这两种权利是平等的。

二、民法典关于婚生子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程序为:

  1.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中会记载相关事项。

  2.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开庭传票,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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