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民法典离婚中哪些不属于分割财产?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原结婚登记...
民法典离婚中哪些不属于分割财产?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原结婚登记不是夫妻关系的,离婚时仍然有效。
离婚后,夫妻双方愿意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现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释”等法律法规,结合现实生活经验和大家梳理归纳总结出以下几点:
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双方或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房产的产权性质的认定,如果产权性质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或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屋也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升值的部分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就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如何进行分割呢?
首先,明确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进行分割的。
其次,对于属于共同财产,则要进行分割。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各半分。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各半分。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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