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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可以放弃转让或者继承吗((人格权可以转让继承放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4:37:56 浏览量:20

1. 法律依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3. 什么是房产继承 人格权可以转让继承放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人格权可以转让继承放弃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人格权可以转让继承放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人格权可以转让继承放弃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个是对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一个明确的表示,放弃继承时,需要是无条件的。

继承权的放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放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不能发生继承权转移。

继承权人放弃继承权,一般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什么是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转继承是有条件的,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死亡,则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1. 房产继承的时效。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因而,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这里规定“遗赠”是专指对个人财产的处分,但不包括对其生前赠与的财产的继承权。

  1. 房产继承的份额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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