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才能提出离婚诉讼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怎么才能提出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应该准予离婚。
这是因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2021.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对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对于无效婚姻的无效婚姻当事人并没有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因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所以,在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那么另一方应该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必须得先经过双方的共同申请,如果在登记之后不申请法院调解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当然,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一方有违法行为等行为,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是需要自己的利益维护才可以有效解决的,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需要自己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有效的处置,只要自己的程序操作是有关的程序操作过程的,就会有着充分的法律基础,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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