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认定 > > 天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天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58:24 浏览量:40

由于司机自己主观的行为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司机应该承担全责,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方无需承担责任。如果该事故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的错误导致的,要按照其过错程度进行划分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一、天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正、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准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市处理交通事故的实践,制定本标准。

  一、本标准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外发生的事故,参照本标准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交通意外不适用本标准。

  三、本标准适用原则

  3.1、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责任,应当在事实基本清楚,相关证据基本查明当事人有过错,且过错与交通事故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3.2、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

  3.3、尊重交通参与者合法、平等使用道路权利。侵犯他人道路通行权、优先通行权的,为认定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的首要因素。

  二、交通事故责任不清怎么办?

  交通事故事实不清楚的时候,双方没法确定责任的,可以报警处理,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会出具责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只是复核,非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发生事故后,对于事故责任不清晰,双方无法协商处理的,应该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到现场裁定责任。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勘查后,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以根据认定书中各自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交通事故 认定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