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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6:32:21 浏览量:70

一般会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出现了逃避行为的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肇事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蒲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般会处以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是什么?

  (1)“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必须要及时的报警处理,而不能选择逃逸的方式。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一旦出现肇事逃逸的行为的,将会被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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