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北京公房继承权应属于遗产,这是因为它的继承并不具有公房的产权。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公房的产权不像住房,因此公房继承权也就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 公房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者集体,使用权属于国家,...
北京公房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北京公房继承权应属于遗产,这是因为它的继承并不具有公房的产权。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公房的产权不像住房,因此公房继承权也就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
公房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者集体,使用权属于国家,私房的所有权主体是使用权人。
公房的使用权不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不能被继承。
公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公房承租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了继承的,或者是所有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房承租人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放弃继承的,该公房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解决纠纷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形。
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租金和违约金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情节以及相关的规则、标准,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销售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凭证,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又以该项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的,应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消费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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