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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四周岁孩子该判给谁((离婚四周岁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3:42:04 浏览量:19

离婚四周岁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均在中国内地定居,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离婚时确定抚养费数额的一般原则 子女的实际需要。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

离婚四周岁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均在中国内地定居,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离婚时确定抚养费数额的一般原则

  1. 子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关于离婚后确定抚养费的特殊情况。

1)、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抚养义务。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4)、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1.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4.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5. 尚在校就读的。

  6.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综上所述,如果在司法实践中,对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当然,在这里,确定了具体的抚养费计算方法,还需要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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