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保险还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失地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土地或地上的财产进行的损失补偿。 是一种具有补偿性质的赔偿责任保险。 它的设立需要三方面的资金来源: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此项资金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通过保险机构提供。 二是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失地保险还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失地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土地或地上的财产进行的损失补偿。
是一种具有补偿性质的赔偿责任保险。
它的设立需要三方面的资金来源: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此项资金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通过保险机构提供。
二是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力量参加的社会保险,以及相应的社会救助资金,解决他们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丧失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按照法定顺序用于偿还被保险人的债务的活动。
这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它的产生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它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它的执行和责任保险的发展是有法律效益的。
在中国,根据中国保险行业的法律,保险合同的订立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的。
所谓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认识。
保险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被保险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自愿投保,是合同当事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自愿有偿的处分权。
投保人自愿投保,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发生争议的情况。
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在于订立保险合同,使当事人双方获得保险金,这种自愿投保,体现了双方对自己权利义务的相互扶养。
保险合同订立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这是订立保险合同的重要原则。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就是保险合同成立之日。
我国的保险合同一般都有一定的生效时间,即以保险单签发日为生效时间。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但是对于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却没有明确规定。
通常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生效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这是在合同成立和合同效力的整个过程中都会存在的。
对于这个时间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也可以委托律师约定。
但是对于保险合同来说,需要有当事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条款是不需要特别授权的。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特别授权。
所谓法定期限,是指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特别授权,一般情况下,保险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保险人发出要约,并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及范围及时向投保人发出“特别授权”的表示。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特别授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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