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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关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权利处理物权吗((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_1))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7:15:22 浏览量:31

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_10.18,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登记后,如果房子还未发证的,不影响该房产的所有权的认定。 如果房子还未发证,那么按法律规定是要被拆除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并且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地产抵押权人应...

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_10.18,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登记后,如果房子还未发证的,不影响该房产的所有权的认定。

如果房子还未发证,那么按法律规定是要被拆除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并且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地产抵押权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该规定规定明确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三、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可以抵押房屋抵押应当向抵押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登记机关应当场予以登记。

需要对抵押物进行鉴定的,应当由抵押权人出具鉴定委托书,并在受理登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抵押权人的名称、住所;(二)主债权种类和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

四、房屋抵押权登记机关在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时,应当向申请人提供房屋抵押权登记所需的文件、资料。

《房屋抵押权登记办法》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

房屋抵押权登记机关在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供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物价值证明、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房屋他项权利证明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抵押权人、抵押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通讯地址;(二)主债权数额、债务数额、抵押担保情况;(三)主债权债务清偿期限;(四)抵押权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五)抵押权人放弃房屋他项权利的方式、期限。

五、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四)抵押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五)主债权数额、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等其他材料。

六、设定他项权利的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六)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七)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的其他材料。

七、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一)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二)人民法院对房屋他项权利的认定意见;(三)抵押权人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权人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编号;(二)抵押权人及其他项权利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三)抵押权人及其他项权利人提出异议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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