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赡养 > 赡养费 > 抚养费减低的条件是什么(抚养费减低的条件_)

抚养费减低的条件是什么(抚养费减低的条件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2:28:16 浏览量:42

抚养费减低的条件抚养费一般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到民政部门来进行备案的,或者是到法院诉讼进行起诉。 下面由可爱的律师在线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抚养费减少的条件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为此,《...

抚养费减低的条件抚养费一般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到民政部门来进行备案的,或者是到法院诉讼进行起诉。

下面由可爱的律师在线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抚养费减少的条件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抚养费是由双方来进行协商才能给的费用,而抚养费的支付必须要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师在线网进行咨询。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抚养费 减低 条件